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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华润橡树湾橡府小区的部分业主反映称,一位业主一次性购买了近200个车位,这引发了其他业主的争议。记者在该小区地下车库观察到,有一些车位上方挂着粉色纸张,上面写着"在售车位"和一个手机号,推断这些车位都属于同一个人所有。业主们表示担心停车位不够用,因为现在几乎所有的地库停车位都已经被购买了,如果其他业主想要购买车位,需要额外支付十万元。
业主们担心停车位的短缺问题,因为他们只能停在路面上。有时候需要搬重物时,还要与保安协商能否临时停放,非常不方便。即使我们最初购买的车位只是八万元,现在卖出去要价十八万元,这个涨价确实吓人。无论如何,作为业主,我们应该有优先权,如果其他业主都不购买的情况下,一次性卖给别人就有问题了。开发商甚至没有通知我们这件事情。
记者拨打了纸条上留下的电话号码,对方自称是小区的业主,并表示目前他是这些车位的产权人。
律师陈敏表示,小区内的停车资源能够一次性卖给一个业主吗?在此问题上,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观点。但是判决都有一个前提,那就是不能侵犯到其他业主停车需求的满足。如果开发商的行为导致大多数业主无法满足基本的停车需求,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法律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开发商应该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。在出售这些车位时,开发商应提前告知小区业主,让大家自行选择,而且需要考虑整个小区停车位的配比。开发商表示,他们是在满足业主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批量出售,并已经进行了相关公示。
对于目前业主们担心停车问题的情况,开发商表示会与该业主沟通,看是否能将部分车位以租赁形式提供给更多业主。律师提醒广大业主,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,当业主主动放弃优先权或者没有车位需求时,开发商有权处理这些资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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